简介:由一(🕝)般市(🦀)民选出(🔷)来的(🗻)12个陪审员,互相也不认(🐣)识,开始审案子(💴),有罪(📪)无(🐍)罪要全体一(🥧)致通过才行,多数时(🕎)候会一致说无罪。不过由其(🥀)中一个人对无罪的(😝)根据的质问(🔗)引起(⚫)了混乱,有罪的可能性也(🎱)是存(🎵)在的(🆗),于(🖼)是一轮一轮的讨(🥫)论起来,并没有习惯此种议论(🍭)的“温柔的”这群人,会怎么进行困难的人对(🛸)人的裁判(🕙)呢?最终这(🐩)12人能不能得到一致的结(💒)论呢?